青海帮助科研人员卸掉经费使用“紧箍咒”
来源: 人民网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14日

  人民网西宁4月13日电(刘沛然)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强省建设。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由青海省财政厅和青海省科技厅联合拟定的《青海省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据了解,近年来青海省财政系统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保障重点,持续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加大财力保障力度,打好“资金+政策”组合拳,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省财政科技支出从2016年的10.9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12.2亿元,年均增长2.25%。但在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改善的问题,如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经费报销难、科研人员获得感有待提高等等。为此,青海省紧密结合当地科研经费管理实际,在“科技创新十八条”“创新效能十六条”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主要由扩大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和科研经费“放、管、服”有机结合三部分组成。其中,将通过简化项目预算编制、下放经费使用调剂权、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三方面扩大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从提高间接费用核定比例、放开绩效工资政策管控、增强科研人员获得感来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通过项目验收与综合绩效评价结合、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责任、规范项目负责人的支出行为实现科研经费“放、管、服”有机结合。

  下一步,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科技厅将会同其他省级主管部门,做好《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和培训宣讲工作,切实打通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所有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激发更多科研人员的创造力,产出更多更好的原创性科研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