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第十五场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年04月08日

  4月6日,我省发现1例境外输入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了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的普遍关切,4月7日,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在西宁召开第十五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

  关于我省首次发现一例境外输入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的通报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虎

  2020年4月6日凌晨1时,省疾控中心报告,一名境外返青人员接受解除隔离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荷兰籍54岁商人安某,青海某公司法人代表,1998年以来长期居住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安某及妻子于2020年1月12日自青海西宁前往越南、泰国等地旅游,2月6日旅游结束后因中国国内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故未返回中国,直接前往荷兰,居住于其弟弟家附近的小公寓内。在荷兰期间正常生活起居,外出未佩戴口罩。

  流行病学调查情况显示,安某夫妻二人于3月21日从荷兰乘坐航班,3月22日9时自厦门入境。入境后在机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作了相关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查,于3月22日乘坐MF8207航班19时抵达西安咸阳机场。经机场登记信息、测量体温后在机场大厅候机。3月22日22时转乘MU2349航班于23时45分抵达西宁曹家堡机场,由机场工作人员专车送至西宁火车站进行分流后,西宁市城北区中医院工作人员用专用救护车送回家中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4月5日,城北区中医院工作人员专车将安某及其妻子送至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解除隔离前的常规检查和核酸检测。

  安某及妻子自述无乏力、胸闷、腹泻、咽痛等不适症状,入院检查无任何临床症状。胸部X线检查结果未见明显异常改变。4月6日0时30分,省疾控中心分别对二人标本进行复检,显示安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现收住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实施医学观察和治疗。其妻经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阴性,目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二人返回中国途中全程佩戴口罩,所接触的工作人员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目前排查出密切接触者1人(其妻)。

  根据患者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结果综合评估确认该病例为:境外输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二、处置情况

  (一)由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对此人实施严格的医学观察和隔离治疗,指导医护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加强院内感染控制。

  (二)自4月6日开始,辖区疾控中心及相关部门对此人的密切接触者(其妻子)继续进行14天的严格医学观察、随访检测和管理,如有出现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三)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对该事件进行传染病网络直报。

  (四)对其家庭居住环境进行全面消毒。

  (五)密切观察此人基本情况,组织省级临床医学专家进行会诊;若出现临床症状,及时订正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三、分析研判

  两人自西宁机场落地至家中居家隔离,全程由医护人员和社区工作者无缝对接、闭环管控,未与外界有直接接触。返程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检查均正常,隔离期间每日自测体温上报社区报备,隔离期间的生活用品均由其公司人员或者通过网络购买放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按照社区规定放至指定位置,由社区处理。隔离期间二人均未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经专家分析研判,此次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显示我省境外输入疫情防控体系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实施了严密的防控措施,该无症状感染者的出现,对我省复工复产复学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及疫情防控的整体稳定形势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精准实施入境人员管理。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要求,机场、铁路、交通、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沟通衔接,确保做好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发热等症状者、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的管控、转运、闭环式交接和无缝对接,防止发生转运过程中脱管、失控。

  (二)切实加强病例的发现报告。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哨点作用,重点关注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居住史的人员,注重询问就诊人员流行病学史。对发现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及时进行隔离和报告。

  (三)落实境外来青人员全程追踪。利用疫情防控期间境外人员来青返青报备制度,确保及时准确掌握相关人员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共享。对境外来青人员及时登记、主动追踪,做好居家、集中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对入境人员及其家庭管理全覆盖。

  (四)进一步加强境外返青来青人员的管控和筛查。对所有境外来青人员采取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并在开始隔离和隔离期满14天时开展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以发现可能的无症状感染者。

  (五)做好应对疫情应急处置的准备。按照防控工作预案,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统筹做好防护、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消杀等物资准备。一旦发生疫情输入,立即有效处置,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西宁市关于首例境外输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排查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对策的通报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郭伟

  随着境外疫情的加速扩散,西宁市也面临着境外输入风险的压力和挑战。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近期,西宁市进一步充实机场、火车站两个工作专班力量,加大对机场、车站境外入境人员排查力度,加强与边检、海关、铁路和机场等部门沟通衔接,对入境人员信息数据、口岸检疫等相关信息进行共享。飞机、火车到达西宁后,疾控专业人员登机(车)对入境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点对点、一站式”运送和隔离。对没有口岸出具核酸检测报告的入境人员,落地后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期满再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后方可解除隔离,实现了航班停靠排查、分流专用通道、筛查专业检测、转运专车接送的闭环管理机制。

  4月5日,西宁市在对境外入境人员安某解除14天隔离时,发现其核酸检测阳性,且为无症状感染者。该无症状感染者于3月22日晚与妻子荷某(密切接触者)抵达西宁后,由医护人员陪同乘坐救护车、全程佩戴口罩返回家中,并交由社区实施严格的居家隔离措施,隔离期间生活用品等均实行无接触代购代办服务。目前,该无症状感染者在指定医院进行医学观察治疗。其妻荷某已于昨日实施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同时,已对安某、荷某居所及小区实施了终末消毒。

  下一步,西宁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最新防控精神和文件要求,严把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关口,一是继续强化重点人群排查。加强机场、火车站等重点场所“三类重点人群”体温筛查、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形成更加严密的闭环管理机制。同时,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筑牢应对境外疫情输入的防线。二是充分发挥社区群防群控作用。动员社区力量,开展逐户排查登记,详细掌握入境人员信息动态,鼓励群众举报入境人员不如实报告或不遵守隔离规定等情况。强化追踪、检测、隔离和治疗措施。一旦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和关联性感染者,立即按“四早”要求,严格集中隔离和医学管理。三是全面扛起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合处置机制,发挥“信用健康码”作用,强化风险的早期识别和控制,构建起多层次、全链条、闭环式管理的防控体系,防止境外输入向学校、企业等重点部门、重点部位输入,不断巩固和拓展防控成果,确保打赢全省疫情防控阻击战。四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健康传播、健康发展”的全民健康行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我省对于海外青海籍公民防疫

  安抚服务工作措施情况

  省外事办副主任马乃新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就做好我国在海外人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对海外我国公民疫情防控的指导和支持,做好各项工作,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外交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280多个驻外使领馆把做好我国在海外人员工作作为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践行以人为本、外交为民理念,全面动员,紧急行动,全力以赴,想方设法维护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和健康。

  根据外交部工作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我省就做好海外青海籍公民防疫安抚工作制定相关措施如下:

  一、主动服务、宣讲安抚

  在省外事办门户网站发布《青海省外事办公室致旅居海外青海籍人员的温馨提示》《致近期来青返青人员的一封信》《致青海在海外留学人员的一封信》宣讲政策、通报情况、安抚情绪,积极配合驻外使领馆重点做好海外留学人员的安抚和帮扶工作,并让其国内家属安心。省外事办从3月13日开通了我省海外中国公民服务热线(0971-8244738),提供政策解答、防疫宣讲、心理辅导和在线咨询服务。

  二、及时跟进、协调处置

  积极配合我国驻外使领馆做好我省海外企业及留学生劝导安抚工作,指导其加强防护,鼓励其着眼长远考虑,并让其国内家属安心。妥善处置我省海外中国公民的相关咨询,由省外事办安排专人负责联络,安抚其情绪,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外交部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应急中心,由外交部统筹安排处置。

  三、多方协作、形成合力

  1.省外事办、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多方协作,摸排我省在海外中资机构人员及留学生的相关情况,了解他们的诉求和存在的困难,通过外交部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应急中心提供帮助。

  2.近期,省外事办将会同省教育厅召集部分青海籍海外留学生家长进行座谈,宣讲相关国家的疫情防控措施,解读国内抗击疫情有关政策,科普防疫知识,疏导紧张焦虑情绪。

  四、配合领保、提供支持

  省外事部门将积极配合我国驻外使领馆及时跟进处理领事保护事件,为我国留在当地的海外人员提供必要协助。

  党和政府时刻惦记着海外中国公民包括留学人员的健康和福祉,祖国永远是海外中国公民包括留学人员的坚强后盾。省外事办将把习近平总书记、党和国家对留学人员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维护好我省海外公民特别是留学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公安机关持续加强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强

  当前,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攀升,防输入压力不断加大。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公布数据,我国的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已累计达到983例。4月6日我省发现1例境外输入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给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十七次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整体防控策略,公安机关将立足实际,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依法履职,严格境外输入风险防控,全力维护好全省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聚焦境外来青人员,严格落实管控隔离措施。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告,自3月28日起,我省已暂停了外国人持目前有效签证和居留许可入境来青。对持我省籍有效证件在国外停居留人员,公安机关已部署开展全面摸底调查,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和是否有回国意向,提醒乘机回国可能增加感染风险。对确需回国的人员,将详细登记拟回国返青的相关信息,并明确告知入境后将在第一入境点所在省份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经自愿自费进行2次核酸检测呈阴性及1次血清抗体检测呈阴性的,可以在集中隔离7天后,改为居家隔离7天,以保障境外返青人员安全、健康、顺利返回工作生活学习岗位。

  二、聚焦外省返青人员,严把入省重点关口。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复工复产复学的关键时期,外省人员陆续返青工作学习,特别是随着4月8日零时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的全面解除,我省将迎来返青来青人员的高峰,防范疫情输入风险面临更大的挑战。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和通报推送,严把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来青重要交通关口,同时加大公路巡逻管控力度,强化区域协作配合,依托公安维稳检查站点,运用大数据手段,及时掌握来青人员动态信息,加强疫情防范的安全警示提示。对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检测、转运、隔离等相关措施。

  三、聚焦旅游群体,严格出入境管理。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要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疫情期间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研究的疫情高、中、低风险国家和地区名单,对因旅游等非必要理由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前往高、中风险国家和地区的人员,一律不予受理批准。并要明确告知境外疫情风险,以及回国后将接受集中隔离等限制性措施,劝导申请人员推迟、取消旅游计划。同时,公安机关将及时发布针对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出境旅游安全提示,警示出入境可能承担的安全风险和隔离治疗等成本,提醒我省公民暂不前往,要求省内旅游企业不得组织出境旅游,不得组织接待外国公民入境旅游,暂停企事业单位员工外派、团组出访等活动。

  借此机会,倡议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到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的工作中,持续巩固我省疫情防控的良好局面。同时,呼吁、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平时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护和做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确保身体健康,远离疫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