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社脱贫攻坚 “1+3”实施方案实行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13日

  12月12日,记者从全省人社扶贫工作会议获悉,省人社厅制定《打赢人社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就业脱贫、技能脱贫、社保脱贫3个配套方案(简称“1+3”实施方案)已在全省各地执行。

  在社保脱贫实施方案中,养老保险方面有3项,即应保尽保、落实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确保养老金发放和调整养老金;工伤和失业保险,主要落实工伤、失业保险扶贫政策,防范因工伤、失业致贫返贫;经办服务上,提出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

  社保扶贫是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的重要内容。目前,我省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还未达到100%。结合全民参保计划,积极主动开展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宣传和参保登记等经办服务工作,让所有贫困人口知晓党的惠民政策,知晓自己的基本保障权利,尽快将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推进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同时,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探索建立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从业职业伤害保障制度,防范贫困劳动力因工伤、失业致贫返贫。

  到2020年,通过扩大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2.5万人,带动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使有职业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培训,培训贫困劳动力3.6万人次,实现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

  使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都有机会接受技工教育。要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还要加大各类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增强人才智力支撑贫困地区的脱贫能力。